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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进妇联

走进妇联

市妇联机关设置4个内设机构。

(一)办公室

1.承担市妇联机关内外协调、政(事)务服务工作。

2.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和有关文件;承担文电、会务、档案、保密、信息及统计管理等工作。

3.负责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财务、国有资产、后勤等工作。

(二)组织宣传部

1.按照服务型妇联组织建设标准,指导各级各类妇联组织加强自身建设,夯实工作基础。

2.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;承担妇联干部及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
3.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;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。

4.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指导和实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,加强家庭美德建设。

5.宣传树立各条战线妇女先进典型,组织市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评选表彰。

6.承担市本级新闻宣传并指导全市妇联系统新闻宣传工作。

(三)权益发展部

1.动员、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,指导各地妇联组织开展创业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。

2.开展“双学双比”、“巾帼建功”活动,提高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能力,开发妇女人力资源。

3.开展“四送”活动,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创业就业。

4.接待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,接受妇女投诉;参与重大典型信访案件调查,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与服务。

5.开展涉及妇女、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,参与有关维护妇女权益政策和法规草案的拟订与修改,指导、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。

(四)妇儿工委办公室

1.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妇女发展,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文件。

2.承担《妇女发展规划》《儿童发展规划》监测评估牵头抓总、协调推动工作。

3.开展儿童工作,实施“春蕾计划”。

4.指导妇联系统自办园所及儿童活动阵地工作。

5.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;参与推进儿童校外教育,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
6.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市妇联机关纪检工作由市纪委归口派驻纪检组负责。